English

长春发生“阳光纠纷”

1998-06-14 来源:生活时报 李珍 我有话说

近日,吉林省长春市永昌胡同的十多户居民,联名反映他们在家中享受阳光的权利,因近处盖起了违章楼房而被完全剥夺了。

信中说,去年6月,没有建筑资格的吉林省实力集团公司,在永昌胡同开发兴建两栋东西走向、南北排列的新楼。由于两栋新楼距离北邻与西北邻的老楼与平房太近,因而到今年4月初两栋新楼盖到5层时,完全挡住了老楼及平房中十多户居民家中整个上午的阳光,而早在1994年,因正南面盖起了一栋新楼,这十多户居民家中整个下午再也照射不进阳光。实力集团公司将两栋新楼分别盖为7层与8层,现在两栋新楼都已封顶。因此,这十多户居民家中整日昏暗,不得不在白天开灯生活。

为找回失去的阳光,永昌胡同的十多户居民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处奔波。他们了解到,根据国家建设部和长春市的规定,城市居民家中白天应有不少于三小时的光照。因此,实力集团公司剥夺了他们家中只剩下的上午阳光是违法的。长春市质检站发现,实力集团公司在永昌胡同建造两栋新楼,按报建手续均为4层,而不是7层和8层;两栋新楼距临近的老楼和平房,最近处只有几米,最远处也只有十余米,违反了城市建楼的间距规定。因此,这两栋新楼是违章建筑。长春市质检站多次下达停工令及处罚通知,但实力集团公司根本不予理睬。

这起阳光纠纷引起越来越多的长春市民关注。永昌胡同的十多户居民呼吁,有关方面应该采取法律措施制裁实力集团公司,拆除两栋违章新楼,早日归还他们享受阳光的权利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